单 位:财务处
各部门、单位: 各位教职工已下载“个人所得税手机APP”后,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。关于填报信息的注意事项如下: 1、APP软件中,填扣除的最后一步:请选择“材料传送给扣缴义务人”。 (1)在编在岗人员、博士后、非编百人和青百、无固定合同期限合同工、非全职特聘教授,请选择“材料传送给扣缴义务人”--广东工业大学。 (2) 雇员和劳务派遣人员,请选择“材料传送给扣缴义务人”- 广东省人才市场。 2、关于填写信息常见问题,财务处进行了整理,问题解答见附件。请大家自行下载了解。 3、大家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填写方法: (1)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 (2)纳税服务热线:12366 (3)财务处工资科 :020-39322733 4、温馨提示:国家税务总局提醒各位纳税人,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和各省税务局官网、以及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税务总局发 布的“个人所得税APP”,以确保安全!请警惕来历不明的二维码链接,如发现可疑程序,请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,税务机关将第一时间快速处理。 各位教职工,个税改革无论对税务部门、财务部门还是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一个全新事物,因此在运行初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,财务处将会尽全力,让大家能够便捷享受红利! 谢谢合作! 附件:1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写常见问题解答 2、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下载二维码。
财务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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